傳承信仰與財富 澳洲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法律講座

5月29日,國際佛光會雪梨協會與澳洲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主辦,雪梨南區分會承辦的「從簡單遺囑到遺囑信託,如何實現最佳信仰與財富傳承?」講座,邀請澳洲最高法院律師暨新南威爾斯州高等法院律師吳戈律師,講演遺囑對傳承信仰與財富的意義與重要性。佛光山澳紐總住持滿可法師、佛光山南雪梨佛光緣監寺妙堯法師、澳洲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執行長覺舫法師、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理事李鴻藩、雪梨協會督導長黃勁鋒、雪梨協會會長錢儀健偕同幹部會員等近100位線上及線下佛光人出席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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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生在老病死生的過程中需要留下什麼?」覺舫法師引用心保和尚在國際佛光會會員大會主題講演「信仰與傳承」的開示,強調信仰是一生的依靠,會讓生命越來越歡喜、自在及快樂;信仰能提升對自己、家人、事業及生活的信心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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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戈律師認同規劃傳承信仰與財富的重要,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,明確安排財產傳承,從而有效實現意願的信仰與財富傳承,避免家庭成員的糾紛,實現「前人種樹,後人乘涼」願景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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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戈律師指出,常見的信仰與財富傳承處理包括建立公司、生前直接轉讓財產、訂立遺囑及成立信託等方法;並簡要講解遺囑的基本內容,訂立有效的遺囑要求,在什麼情況下遺囑會失效及無效與沒有訂立遺囑遇到的問題等。
 
吳戈律師接著說明遺囑信託的多項重要概念,包括酌情信託、遺囑性質的酌情信託及遺產收入分流,其中有提到可以委託佛光山、南天寺、基金會及佛光會等正信團體為信託機構,讓信仰及財富傳承,永續經營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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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與遺囑有同等重要性的尚有其他多項文件」,吳戈律師講解「持續性授權委託書」、「持久監護人」、「提前護理指示」等3項,在財產、法律及醫療上的意義及運作,更強調需要在生前思考自己的意願,讓授權人依據自己意願執行法律行為。
 
講座開放提發問題,線上及佛光緣的與會大眾踴躍提問,包括「在國外的資產是否需要訂立另一份遺囑及執行人?」「可否更改執行人?」「授權人會取代我的遺囑嗎?」「遺囑可以立遺體捐贈嗎?」等,吳戈律師耐心詳細一一回答。
 
「生,要生得歡歡喜喜;死,也要死得歡歡喜喜,不管做什麼事情,能皆大歡喜。」覺舫法師引用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法語強調,星雲大師一生奉行「四給」及廣結善緣,並勉勵大家為社會留下貢獻,為自己留下歷史,為親人留下懷念,對生命坦然接受,是慈悲與智慧的展現;同時感謝吳戈律師提供專業知識,讓大家認識如何實現最佳信仰與財富傳承。